10月1日起《河南省醫學科學院發展促進條例》正式實施
河南手機報記者 許光琳
10月1日起,《河南省醫學科學院發展促進條例》將正式施行。
9月25日,在河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河南省醫學科學院發展促進條例》新聞發布會上記者了解到,河南省醫學科學院與中原醫學科學城、生物醫藥大健康產業群融合發展,是本次《條例》的亮點,發布會介紹《河南省醫學科學院發展促進條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內容及其他相關情況。
立法保障省醫學科學院改革創新
重建省醫學科學院,是河南省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科教興省、人才強省戰略,加快建設國家創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的一項重大舉措,是以科研牽引我省醫療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里程碑式工程。自去年7月15日揭牌以來,省醫學科學院發展呈現良好態勢,在全省科技創新中的作用和地位愈加凸顯,成為構建“三足鼎立”科技創新大格局的重要支撐。
制定《河南省醫學科學院發展促進條例》,是為了以法治引領、推動、保障省醫學科學院改革創新發展,建成高端人才集聚的創新高地、科技研發應用的開放平臺。通過做好頂層設計,充分發揮省醫學科學院在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將重建省醫學科學院與建設中原醫學科學城、生物醫藥大健康產業融合發展結合起來,與全省醫學領域創新主體、市場主體的創新創業結合起來,整合創新資源,集聚創新要素,打造環省醫學科學院全要素創新生態,引領全省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
充分釋放科研主體創新創業激情
《條例》共七章四十八條,分別從體制機制、創新驅動、融合發展、保障促進、法律責任等方面,為省醫學科學院創新發展進行規劃明確。為推動省醫學科學院建立以體制機制創新為根本的新型研發機構,《條例》明確:省醫學科學院實行理事會決策下的院長負責制,采用以研究院所、創新平臺、附屬醫院和基金會等為主體的運行模式。省醫學科學院實行比一般事業單位更靈活的管理制度,可以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自主設立或者調整所屬的科研院所和創新平臺。
為落實省醫學科學院作為新型研發機構的自主權,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科技創新創業的積極性,《條例》明確:省醫學科學院應當加強醫學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整合現有醫學科研平臺和實驗室,合作建設高端平臺,為全省醫學科技創新主體開展研發活動提供服務。要進一步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賦予科研主體和人才更多自主權。例如,支持省醫學科學院創新科研管理制度,實行研究院所、實驗室、技術平臺經費包干制,賦予科學家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更大經費支配權、更大資源調度權;授權省醫學科學院項目管理創新,實行揭榜掛帥制、賽馬制、項目考核標志性成果和代表作制等等。通過這些規定讓科研主體從“條條框框”中解放出來,釋放其創新創業的激情和才智。
產業集聚、綠色低碳、融合發展
為推動省醫學科學院、中原醫學科學城、生物醫藥大健康產業統籌謀劃、一體建設,形成規劃科學、布局合理、產業集聚、綠色低碳、融合發展的新格局,《條例》明確:突出省醫學科學院的人才優勢、研發優勢和創新優勢,為中原醫學科學城招商引資、招才引智、產業孵化等提供支持,促進生物醫藥大健康產業聚集發展。同時,依托中原醫學科學城的區位優勢和配套優勢,為省醫學科學院人才引進、科研院所和創新平臺建設以及生物醫藥大健康產業快速發展提供支持。發揮生物醫藥大健康產業的資源優勢和市場優勢,支持在中原醫學科學城開展細胞、免疫和基因治療技術等醫學創新技術探索以及規范化先行先試,推動細胞、免疫和基因技術的研發、應用和產業化進程。
同時,創新人才引進和使用機制,賦予省醫學科學院人才評價自主權,推行職稱評審直通車制度,建立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為吸引人才、使用人才創造更加寬松、科學的制度環境。